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沪教委督〔2022〕1号),我校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参加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切实做好本轮审核评估各项工作,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贯彻落实上海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两个先行先试”要求,凸显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办学特色,推动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建立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估目标
将评估评建工作与学校发展、人才培养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凝练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全面加强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推动质量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学校综合实力,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评估体系,完善“三圈三全十育人” 格局。
(二)坚持改革创新。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本科人才培养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通过校内自评建设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成效,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正向激励。遴选、推荐和推广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进一步凝练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和优势,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
(五)坚持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评估价值取向,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处理好自评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不回避问题、不隐瞒事实,客观清醒地认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深入思考内涵发展的方向与举措。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林在勇书记、袁雯校长为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成员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审核评估工作。
2.审定学校评建工作方案、重要文件和自评报告等,对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和决策。
3.检查督促并指导各部门、各学院根据工作目标和日程安排积极有效地开展审核评估工作。
(二)成立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1.学校成立以朱惠军副书记、李晔副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小组。主要职能部门包括:学校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宣传部、奉贤校区管委会、后勤服务中心等。
职责:全面落实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决策,执行领导小组决定;全面统筹负责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工作方式: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2.秘书单位:教务处
职责:全面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小组的决策,执行工作小组决定;全面负责审核评估工作的具体落实。
3.秘书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选派一位固定的联系人(副处长)。
职责:完成审核评估相关工作在部门的落实,完成牵头工作的协调、部门支撑材料的准备,向学院推进落实评建、专家支持服务工作。
工作方式:工作例会制度,按需召开学院工作小组会议。
4.秘书专项工作小组:通过专家咨询与培训工作机制完成相关审核评估工作。根据秘书工作组中职能部门的特点设置材料组、宣传组和综合保障组三个秘书专项工作小组。各部门具体分工见“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带“*”为牵头职能部处。
(1)材料组:教务处*、学校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管理处、社会科学管理处、财务处、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等。
材料组主要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策划,方案设计;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及其他文案工作;拟定审核评估工作材料总目录;完成评估数据、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编辑、印制审核评估工作手册;完成专家进校后案头材料的准备工作;组织审核评估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专家进校后工作支持。
(2)宣传组:宣传部*、校长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机关党委等。
宣传组主要工作:利用校内外媒体加强学校宣传,收集媒体对我校的各种报道;规划并负责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学校的网站、橱窗展示;专家现场评估的摄影、摄像、宣传报道;负责专家组进校后的校园氛围营造。
(3)综合保障组:学校办公室*、奉贤校区管委会、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办公室、接待服务中心等。
综合保障组主要工作:负责人员与资源调配;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等工作;建设文明、优美校园环境。负责教学楼、教学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办公楼的检查、清洁、维修工作;负责专家进校的协调工作和接待工作。
(三) 成立审核评估学院工作组
各学院参照学校成立相应的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书记、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的院领导(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行政副院长)为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各学院工作小组报送一位固定联系人(教学副院长或教务主管)参与、支持学校秘书工作组工作。
职责:落实学校的各项审核评估工作部署;负责院系审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院系自评工作的协调、推进、督办、整改等。
(四) 成立审核评估评建指导专家组
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专家工作指南(试行)》,成立评建指导专家工作组,负责对学校评建工作的运行机制、评估指标、问题发现与特色凝练、自评报告撰写、数据填报、支撑材料准备、正式专家组进校考察环节准备等进行指导。
五、任务分解
根据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将评估工作任务分解为学校主要任务、院系主要任务,具体如下:
(一)学校主要任务
1.确定审核评估推进方案,选定性指标(B1、K1)、定量指标(【必选】、【可选】)和常模(师范院校、博士点高校);组织、协调校内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遴选和推荐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落实专家线上评估、现场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召开学校层面的评估推进会等若干次重要会议,推进学校各专项组工作;完成学校审核评估的宣传报道和专题网站建设。
3.组织各部处、院系对照评估指标和审核重点,做好落实“三全育人”、“以本为本”工作中的投入和贡献情况。
4.对标常模数据,通过校内自评,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持续改进;凝练我校近些年在人才培养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重要成果;撰写自评报告,报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审议。
5.落实专家线上听课保障。
6.准备评估支撑材料,包括校内自评材料、管理制度以及教学档案等支撑材料;组织专家咨询组进校指导,完成自评报告和校内自评指导等各项工作。
7.根据专家组评估报告反馈的问题,学校评估领导小组审议并制定整改方案;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提交整改报告。
(二) 学院主要任务
1.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学院工作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安排,完成学院自评工作方案。
2.根据学校评建任务,全面梳理教学经费投入、教授上课、高层次人才对本科教学的贡献、实验室建设以及科研学科平台对本科教学的支持情况,梳理院系人才培养改革特色,做好学院自评工作。
3.院系自评工作及教学档案准备。主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流课程、教材等建设,完成课程教学档案、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完成本科实验室运行和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的院系自查。
4.梳理查摆问题,撰写院系自评报告、组织申报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和院级质保体系。准备相应支撑材料,上报学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小组安排,完成若干次的校内专项自评检查。
5.在专家评估期间,配合专家做好院系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汇报、专家访谈以及座谈会等工作,配合学校工作小组提供线上线下审核评估的支撑材料和调阅材料的准备等。
6.根据学校专家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组安排,针对问题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工作进程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3月)
1.学习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召开培训会,组织各职能部处和学院负责人学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审核评估相关文件,领会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内涵和要求。
2.研制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确定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和任务分解。
3.成立审核评估组织机构。成立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学院工作组。
(二)自评自建阶段(2024年3月-2024年5月)
1.开展优秀课程体系案例展示与交流,组织课程体系论证答辩。
2.完善校、院两级质保体系制度。针对教学运行的重点环节(专业建设、培养方案、课程开设、教学大纲、课堂教学、考核评价、毕业论文等)和学生发展的重要节点(招生入学、选修课程、转专业、就业指导等),完善质量标准,围绕监测、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管理,全面修订管理制度。针对资源保障的“师资队伍”按照监测、评价、反馈、改进进行闭环管理,针对资源保障的“经费投入、教学空间、实训设施等”实现监测、评价、反馈管理。学院参照学校质量管理制度,结合学院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院级质保体系制度。
3.强化质保体系运行,开展教学过程重点环节的质量要素自查。
4.达标整改或重点工作。全面梳理有问题的状态数据,针对数据的准确性、教学环节的质量等不同类型问题的性质,开展分专业、一对一整改。
5.举行教育教学大讨论闭幕式暨审核评估工作启动会,部署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6.提炼教育教学改革亮点案例。
7.围绕审核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各牵头部门完成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及分项自评报告撰写,秘书工作组统稿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3+3”模拟报告。
(三)提炼案例阶段(2024年6月-2024年9月)
1.凝练学校近些年在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教学研究等重大改革成果,将其纳入自评报告教育教学改革亮点案例范畴。
2.审核评估宣传、展示工作。充分运用学校审核评估专题网站,开展学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案例宣传及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报道,做好宣传、展示工作,建设质量文化。
3.组织教学督导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学规范、实践教学建设、教风学风等方面。
4.完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教育教学档案和相关教学材料的平台上传工作。
5.完成专家线上听课、访谈、教学档案抽查设备设施建设、材料扫描等准备工作。
(四)线上评估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1. 制定线上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及任务分配,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专家线上评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制定沟通协调机制,为专家听课看课、研读材料、在线访谈等提供支持。
3.营造氛围,为专家进校考察做好准备。
(五)线下考察阶段(2024年11月)
1.提前为审核评估专家召开见面会做好准备工作。
2.组织安排专家组线下观摩考察及线下访谈事项。
3.确定学院/部门联系人,做好专家组走访学院、用人单位、图书馆、实验室等地方的接待、讲解、答疑工作。
4.做好专家组随机线下听课工作,提前做好课表和行程安排。
5.协调审核评估反馈会的召开,听取并记录专家组相关反馈意见建议。
(六)整改提高阶段(评估报告反馈后2年内)
1.根据专家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在收到评估结论反馈后的 30 日内,以问题为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
2.开展评估整改工作。在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形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整改报告》。全面总结评估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两年内形成整改报告,报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并接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学校评估整改情况的指导、监督、复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达成共识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审核评估的重要意义,以评估为契机,深入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注重质量保障的文化机制,提升内部质量保障能力,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注重特色发展,全面开展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全力以赴,协同推进
审核评估是对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整体评价,须全体师生员工全员、全程参与。学校统筹规划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各单位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学校定期召开协调会,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调整和制定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推进各项审核评估工作。
(三)问题导向,突出亮点
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要科学总结办学经验、凝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展示学校育人成效。
上海师范大学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