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40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是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对普通本科高校实施的一项评估制度,是政府依法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督促高校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政策的综合性管理手段,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上轮审核评估而言的。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指标体系供高校自主选择;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